十七、获奖申报模块
获奖申报模块是独立业务模块,不并入期末作业、优秀作品或个人首页。模块覆盖学生竞赛获奖后的学分和奖金统一申报、网页承诺书签署、获奖成果公示、个人首页展示和举报处理,复用期末作业、作品上传、个人首页、举报、通知和审计能力。
17.1 模块定位
核心对象为获奖成果,包含:
- 竞赛信息
- 奖项信息
- 成员信息
- 关联或上传作品
- 获奖证明等支撑材料
- 学分和奖金统一申报信息
- 网页承诺书签署状态
- 公示状态
- 举报状态
获奖成果以一个成果为主体保存,不按成员复制多份作品记录。
17.2 申报来源与材料
学生可通过两种方式发起获奖申报:
- 关联期末作业:学生选择自己已有的期末作业作为获奖作品来源,系统保存原作业引用和申报时作品快照。
- 上传非课程作品:如果获奖作品不是课程作业,学生需上传获奖作品或展示材料,并上传获奖证书、获奖通知等支撑材料。
关联期末作业时,申报快照应保存作品标题、封面或展示图、文件清单、提交时间、所属课程班和作业信息。后续原期末作业变化,不影响获奖申报历史记录。
17.3 学分和奖金统一申报
非 A 类学科竞赛学分和奖金不再作为两个独立申请表单,改为同一条获奖成果下的统一申报信息。
学生端申报字段以 附件1: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非A类学科竞赛参赛学生学分和奖金申请表(单位填写).xlsx 为主,第一版主要包括:
- 竞赛名称
- 竞赛类别
- 参赛团队编号
- 学号
- 学生姓名
- 作品名称
- 获奖级别
- 获奖等级
- 参赛形式
- 指导教师
- 获奖时间
- 是否申请或初审认定学分
- 奖金分配比例
- 备注
第一版不自动判断竞赛级别,不自动计算学分或奖金金额,只记录学生申报值、教学秘书初审结果和导出数据。
原 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申请表.xlsx 不再作为竞赛类获奖申报第一版主导出表。
17.4 团队与个人明细
团队获奖按"一成果一表多人"处理,一个获奖成果可包含多名学生。
- 系统保存申报时团队成员快照,包括姓名、学号、学院、专业、角色、排序或贡献说明
- 团队获奖成果只保存一条成果记录,不为每个成员复制作品记录
- 导出明细按"一名学生一行"展开
- 同一团队成果的成员共用参赛团队编号、作品名称、竞赛信息和奖项信息
- 每名成员可单独选择申请或放弃学分
- 奖金分配比例按成员填写,团队成员比例合计必须为 100%
- 个人项目奖金分配比例默认为 100%
- 团队成果未完成全体成员网页承诺书签署前,不能提交教学秘书初审
- 如团队成员长期未签署,允许申报人调整团队成员后重新发起签署
- 成员调整必须记录调整人、时间、调整前后成员、原因和申报版本
- 获奖成果初审通过并进入强制公示后,同步显示在所有申报成员的个人首页
- 个人首页展示的是获奖成果引用
- 公示暂停、举报成立下架、申报撤回或成果取消时,所有成员个人首页同步更新
17.5 网页承诺书
每个申报成员都必须网页签署 学生竞赛承诺书.xlsx 对应承诺内容。
承诺内容用于确认竞赛信息、作品信息、成员信息、是否申请学分、奖金分配比例和材料真实性。
系统保存:
- 签署人
- 签署时间
- 签名快照
- 承诺内容快照
- 当时申报数据快照
团队成果未完成全体成员网页承诺书签署前,不允许提交教学秘书初审。
网页承诺书需包含是否重复申报声明。学生填写是否重复申报及历史申报信息,系统将该声明作为风险提示展示给教学秘书。第一版不自动拦截重复申报,不自动判定重复。
17.6 初审硬校验
教学秘书初审前,系统对获奖申报进行材料完整性硬校验。
硬性校验包括:
- 必填字段完整
- 获奖证明等支撑材料已上传
- 团队成员网页承诺书已全员签署
- 奖金分配比例合计为 100%
奖项真实性、是否符合认定口径、重复申报是否可接受等,由教学秘书人工核查或线下判断,系统第一版不自动判定。
17.7 导出规则
教学秘书初审后导出 附件1: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非A类学科竞赛参赛学生学分和奖金申请表(单位填写).xlsx 和 附件2: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非A类学科竞赛参赛学生学分和奖金申报汇总表.xls。
- 学生不直接导出正式单位申请表或学院汇总表
- 附件 1 按学生明细行生成单位申请表,学院意见、校企校地合作部意见、签字盖章等仍线下完成
- 附件 2 作为学院汇总表,由系统按已初审通过的申报记录生成
- 团队获奖成果导出时,按成员展开为多行
- 每次导出保存导出人、时间、范围、文件类型、导出文件名和当次导出数据快照
17.8 公示规则
教学秘书初审通过后,获奖成果进入获奖模块强制公示。
- 公示对象是"获奖成果",不是单个学生或单个作品
- 公示范围第一版为本学院师生可见
- 非课程作品不依赖课程所属学院判断公示范围,按申报学生或获奖成果所属学院处理
- 获奖成果公示为强制公开,学生不能修改公开属性
- 获奖成果同步显示在申报成员个人首页
- 公示暂停、举报成立下架、申报撤回或成果取消时,个人首页同步更新
17.9 举报处理
获奖成果支持举报,复用作品举报规则。
- 学生只能举报自己有权限访问的获奖成果
- 举报待核查或成立时,可暂停获奖成果公示和附件 1 / 附件 2 导出
- 举报成立后,系统自动下架获奖成果公示,并暂停附件 1 / 附件 2 导出
- 举报处理不自动改分、不自动取消学分或奖金资格,不自动进入处分或成绩处理
- 后续资格处理走教学秘书核查或线下流程
- 所有举报、核查、暂停公示、恢复公示和导出限制操作必须记录审计日志